鐵木真統(tǒng)一蒙古后在政治方面有哪些成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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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吉思汗生于漠北斡難河上游地區(qū),取名鐵木真。從成為蒙古乞顏部可汗開始,一步步統(tǒng)一蒙古諸部。1206年,建立大蒙古國,尊號“成吉思汗”,頒布了《成吉思汗法典》。多次發(fā)動對外戰(zhàn)爭,征服西達中亞、東歐的黑海海濱地區(qū)。1227年,興兵征伐西夏,途中去世,秘密安葬。元世祖時,追尊為太祖,追謚圣武皇帝。
主要成就——政治
設(shè)置斷事官
鐵木真建國前,曾命異母弟別里古臺擔(dān)任斷事官(札魯花赤,jarquci,“整治外頭的事”),審斷斗毆、偷盜、詐偽等事件。到建立大蒙古國時,任命養(yǎng)弟失吉忽禿忽為最高斷事官(即大斷事官),主持分封民戶和懲治盜賊、詐偽等事,把分配給宗室諸王和劃歸各千戶的民戶數(shù)、判決的案件,都記在青冊(kokodebter)上,任何人不許更改。大斷事官就是大蒙古國中央的司法行政長官,所以被稱為“國相”,后來漢人就把失吉忽禿忽(又譯胡土虎)稱為胡丞相。直到元世祖初年,大斷事官一直保持著中央最高行政官(丞相)的地位。在他之下設(shè)有許多僚屬,組成斷事官機構(gòu)。諸王也各置斷事官管理本部百姓。
分封子弟
鐵木真統(tǒng)一蒙古高原后,原來分別隸屬各部貴族的所有“有氈帳的百姓”,都成了他的“黃金家族”的臣民和產(chǎn)業(yè),在編組為九十五千戶之后,他按照蒙古社會家產(chǎn)分配的體例,給諸子、諸弟和母親訶額侖各分配一“份子”(忽必)百姓。
鐵木真給諸子、諸弟劃定了封地范圍。諸弟封在蒙古東部,稱為“東道諸王”。術(shù)赤、察合臺、窩闊臺三家封地都在阿勒臺山之西,稱為“西道諸王”。拖雷“幼子守灶”,繼承鐵木真四大斡魯朵和國之中心蒙古本土之地。諸宗王封地系游牧地區(qū),所征服的定居地區(qū)則作為黃金家族的共有財產(chǎn),由大汗政府管轄。
子弟分封與千戶那顏的封授性質(zhì)不同,后者只是國家的地方軍政長官,黃金家族才是真正的主子。各支宗王所得的分民(忽必亦兒豎)即為各自的家產(chǎn),管領(lǐng)這些百姓的千戶那顏也成為他們的家臣。擁有分民和封地的各支宗王,即建立了各自的“兀魯思”,為大蒙古國之內(nèi)的“宗藩之國”。諸藩王(汗)奉大汗為宗主,其后王繼立需得到大汗的認可,同時他們也擁有共同推舉大汗、參與大兀魯思重大事務(wù)的議決及享受共有財產(chǎn)一份子的權(quán)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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